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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壮志担道义,惠泽天下赤子情——访北京大康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王昆

2020-04-03 13:25:16      来源:洞察网

王昆,法学博士,北京大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库成员,山西省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顾问,经济劳动法律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团成员。他长期从事检察官和律师工作,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以及政府、公司法律事务,堪称顶级智囊参谋。

专职职业打假,是合法索赔,还是敲诈勒索?知假买假,是维权,还是唯利?最高人民法院为何不再支持职业打假?2017年12月,《法治内参》刊发他撰写的文章《司法机关打击“打假”是在维护什么?》迅速获得专家学者及法律业内人士好评。

“全面放开异地设立分所的限制,可以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重视品牌建设;可以引导律师事务所弃虚向实,健身强体,由外胖内虚向筋韧骨强转型,使真正有能力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不是以律师数量的多少去评判律师事务所的优劣。希望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能在全面取消律师收费限制的同时,再一鼓作气,全面放开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所的限制。”他撰写的《关于全面放开律所在异地设立分所的建议》引发业界好评如潮……

“三十年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从业三十年,他的人生历程中有太多的传奇让人赞叹。他曾由一名律师考入检察系统,担任八年检察官后,却辞职再次做了律师;他曾被犯罪分子用匕首恐吓,也曾被歹徒绑架,差点暴尸荒野;他的辩护曾“枪下留人”,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

他就是北京大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法学博士王昆,一位深耕法律界30年的资深从业者。

在这个万木峥嵘的春天,让我们走王昆,感受这位大国律师的传奇风采。

不负青春   执着追梦

黄山淮河、白壁青瓦,这里是安徽。

上世纪七十年代,王昆就出生在安徽这片热土上。天资聪慧的王昆在父母的引导下,从上小学开始就广读中外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福尔摩斯探案集》《红楼梦》《西游记》《李自成传》等等都是在小学期间读完的,有的还不止读了一遍。深厚的历史积淀和革命风骨,造就了他山一般的脊梁,刚健、大气、豪放、重情义,也造就了他水一样的性格,崇文、谦和、精细、勤劳,更为他日后成长为一个重责任、敢担当、文韬武略、一身正气的出色律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王昆毕业后进入当地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逐渐展现出优秀的综合素质,他的一些独到的办案思维和观点开始引起同行以及前辈的注意。当时河南郑州有一件被承办法官称为“建国以来最复杂的案件”,一位资深律师作为弱势一方的代理人已经一筹莫展,这个时候王昆接手承办。王昆连夜从安徽赶到河南,经过紧张阅卷、摘卷,成功找到突破口。在法庭上,他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让对方老律师无言以对。面对意想不到的胜诉,王昆的委托人喜极而泣。

忠于法律   刚正不阿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维护正义、惩恶扬善的执法者,检察工作肩负着法律监督的重任,上联国家安危,下系群众权益。

众所周知,检察官所要查处的对象往往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政治背景,有的在当地可以说是雄霸一方。作为检察人员,如果是异地办案,阻力甚大,有时候甚至连自身的安全都难以保证。但这些对于王昆来说,在他选择这条道路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忠于法律,刚正不阿,面对恐吓利诱不低头是他的人格;忠于人民,克己奉公,面对困难不屈服是他的精神风骨。

上世纪末,国内假酒致死、致残案件频发,全国上下打假活动轰轰烈烈。作为当时下派的优秀年轻干部,一次,王昆带领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到某省查处假酒销售商。在联合执法队全体人员到达集中地之前,王昆已经只身一人展开侦查,在很快摸清了一个储存假酒的仓库和运输路线后,他现场指挥联合执法队对假酒进行查封处理。见带队的王昆身材并不高大,制作假酒的老板依仗在自己地盘上,气焰嚣张,掏出一把匕首威胁王昆说:“县委副书记是我舅舅,外边的人员都是我的亲信,今天你放过我就算了,若再查下去,你别想活着走掉!”面对威胁,王昆不屑地质问:“别来这一套!假酒喝坏了多少人?你做这种昧良心的事儿,良心上过得去吗?”面对王昆冷静而坚毅的眼神,假酒老板心虚了。他横行当地几十年,从来没见过这样办案的人。随即,公安人员赶到,进行了秉公执法。在运输假酒的时候,当地有一位执法人员小声与王昆沟通:“差不多就行了,少拉几车吧。”王昆坚定地告诉他:“我们不能知法犯法,假酒销售出去可能要死人的!”这位执法人员看到王昆如此决然的态度,更对王昆生出一份敬意。

为了打击黑社会犯罪分子,王昆有时甚至行使了公安人员的职能。在关系错综复杂的政法系统内,个别执法人员暗中协助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一天,线人向王昆报告:一位多次作案未被捕获的犯罪嫌疑人已偷偷溜回了家。为防止有人通风报信,王昆立即带着公安人员前去围捕,当场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

坚守底线   守住良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出自东汉王充《论衡·书解》。本句可释为:知道房屋漏雨的人在房屋下,知道政策有过失的人在民间。可见,当过检察官的王昆也认为,如果久居高位,脱离人民群众,就难免耽于声色犬马而逐渐消亡。

2001年,正在某国企挂职的王昆又作出了一个决定:辞职,继续做律师。并于2002年经组织批准正式离开了检察官的工作岗位。

王昆深知,要做好律师,需要广博的知识积累、敏锐的判断力、深厚的法律素养、高超的庭辩技巧与应变能力、严谨的思维惯、精湛的书面表达能力、干练的仪表、敢于担当的魄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忠于法律的品质、推动法治进步的理想、信念等等。而在律师的所有品质当中,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是律师首先应具备的品质。

回顾王昆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转变,他用一个“大我”的胸怀去思考,跳出个人得失的“小我”,与国家的命运相结合,完成职业的华丽转身。

王昆坦言道:“律师具有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很好地促进作用,律师要尽可能为当事人解决实际的困难。必须守住自己的底线,坚持自己的原则,守住自己的良心。”

“为什么我的眼中总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这是一个炎黄子孙应有的爱国之心,更是律师的政治责任!王昆用行动证明,律师只有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才能在社会上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让律师这门职业受到人们的敬仰和热爱。

2008年年初,王昆律师的一位当事人与某地企业产生了经济纠纷,进而矛盾激化,对方起诉至法院。庭审中,王昆律师运用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知识据理力争,使案件审理朝着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庭审结束后,王昆律师刚出法院门口,忽然从辅路冲过来一辆“金杯”汽车,车上下来四五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地把他拽上了车。在车上,他们对王昆律师说:“这事和你没有关系,你带我们找到某某(指王昆的当事人)后就立刻放了你,不然,你知道你的后果!”这时汽车开始快速向市外驶去。王昆律师心想,如果出了市区,自己很可能会横尸荒野,绝对不能任由他们把自己带出市区,要死就死在市里!于是,就果断地扑向驾驶的司机,厉声呵斥司机“要么停车,要么我们同归于尽。”司机害怕了,趁几个歹徒还没反应过来,王昆律师迅速跳下车并掏出电话报警,几个歹徒见势不妙,仓皇开车逃离。

尊重生命   捍卫权益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有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

常某(男)与严某(女)属恋爱关系,且长期同居生活。2010年,他们正准备买房结婚时,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常某被愤怒冲昏了头,在情绪失控下,他拿起菜刀在严某胸部连砍四刀,致严某当场死亡。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常某属故意杀人,且手段残忍,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常某的家属慕名找到了王昆律师。听了常某家属的介绍,他决定介入此案,并在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常某。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王昆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1.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坦白,具有自首情节;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作为被告人的未婚妻,被害人与其他异性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且事发当天对被告人又打又骂,致使被告人情绪失控,激情杀人;3.被告人主观恶意较小,悔罪态度真诚……最终,法庭采纳了王昆的意见,从轻判处被告人常某无期徒刑。

2011年,周某在一次斗殴中,将魏某的肚子捅伤,魏某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周某涉嫌故意杀人,很可能被判处死刑。周某的家人找到了王昆律师。他从被告人家属的陈述中,凭自己多年的经验,感觉仅扎伤肚子,未伤及内脏,又非失血过多、无失血性休克的症状,在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的情况下,应该不至于死亡。于是,他申请由有关权威鉴定机构对被害人尸体进行解剖鉴定。经解剖鉴定为,被害人患有冠心病,死亡原因系冠心病发作导致心脏骤停致死。据此,周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多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另经王昆律师的调查核实,案发时周某不满16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6周岁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负刑事责任。经过王昆律师的努力,最终周某被无罪释放。

两个年轻的生命,两个人的人生,两个家庭的悲喜与欢乐,因为王昆律师的辩护而改写,而类似的案例在他的执业生涯中并不在少数。他的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让人们感受到律师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脚踏实地   追求公正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王昆作为资深律师,多年来始终为公正义奔走呼号。

2017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他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某某进口商品超市”内买走价值2000多元的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后,威胁店主,如果不给商品价格十倍的赔偿,就向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举报,直至将其店铺关闭。店主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交给对方10000元。3月间,孙某某等人以同样手段在另外两家经营进口商品的店铺分别向店主勒索了12600元、5000元。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且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滨海新区塘沽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此事件发生后,知假买假以及“职业打假人”现象,成为褒贬不一的话题。在2017年的3·15合肥市知名网络企业座谈会上,“职业打假人”究竟是维权还是唯利,成了人们议论最多的焦点。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也作出答复,不再支持职业打假。对此,王昆律师发表文章指出,任何一种现象的存在,我们首先要衡量它是对社会有利还是对社会不利?是对人民群众有利还是对人民群众不利?民间打假力量的存在,客观上震慑了售假商家。在当前市场监管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是一种遏制违法违规经营的民间进步力量,是国家法治进步的体现,这种现象的存在显然是有利于社会的,应当鼓励民间涌现更多的打假者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至于打假者得到了利益的问题,只要打假者在得到利益的同时并没有运用违法手段,且得到的利益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就是合法的。购买违法违规的商品后与商家协商赔偿,是民事纠纷的一种自行和解,节约了行政、司法资源,同样有利于社会,无可厚非。

王昆律师还认为,打假行为本身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宜也不能上纲上线滥用刑法,不能把这种协商赔偿、自行和解的行为,视为敲诈勒索。司法机关打击“打假”,客观上就维护了不法商家,背离了刑罚的目的。这种做法必然会助长制假售假之风。如此,弹冠相庆的是不法商家,而不是人民群众。

采访中,王昆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公正的决心也深深地打动了笔者,正如英国法学家波洛克说的那样,“法律不能使人人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等的。”而王昆律师就是通过自己的专业与专长,时刻奉行着法律面前人人等的远大宏愿。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一种职业的兴衰,常源于时代的风云际会;一名真正的律师,必有不忘初心的法治仰望和追求。

1983年,在改革开放的前哨深圳蛇口,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律师业的发展,自此和改革开放息息相关,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一个指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律师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从1980年中国律师制度正式恢复重建,到1996年《律师法》颁布;从早期“法律工作者”的身份称谓,到2003年1月1日起,中国律师身穿统一的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出庭,我国律师制度不断走向完善。今天,“不找关系找律师”已经成为很多人在遇到涉法事务时的第一反应。

谈起律师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王昆律师坦率地说:“并不是每个律师都为法治中国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因为人的层次不同,律师这个行业还有待于发展。根据现状来看,有的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有的出于过激的思想,欲速则不达,还有一些律师甚至为了追逐个人利益,使用一些不被体制内认可的手段,导致律师的执业状况恶化,造成律师行业很被动。但总的来说,律师还是推动法律进步的生力军,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整体水。”

习近平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谈起对这句话的理解,王昆律师说:“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希望广大律师能够按照习近平书记的要求,不断提升水,改善自身形象。同时,期待司法部门要正确引导,废除那些‘卡脖子’制度,出台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王昆律师举了一个例子:2017年3月31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文件透露,该方案已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在内蒙古、上海、安徽、陕西等省先行试点。王昆律师认为,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再三强调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和各种评级,不得随意增设新的行政许可及限制性的市场准入门槛。司法部的这个文件既与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悖,也与当前的反腐败要求相悖。设定律师专业评级不仅毫无必要,而且会滋生新的腐败空间,抑制法律服务市场活力。激发大众创业的动力和活力,政府要忍痛削权,而不是增加新的审批项目。司法部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法治宣传,比如改革律师协会,使律师协会去行政化、官僚化、利益化等等,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些工作都没有做好。该做的要做好,不该做的要管住自己的手。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习近平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示:“坚决扭转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改革应该是向前的,而不是倒退的。

如今上级部门对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所,设立了许多限制性条件,如必须具备一定的人员数量等等。他认为这些限制束缚了律师的发展,不利于活跃法律服务市场,也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不得在法律以外增设准入门槛和限制性条件的精神,急需彻底放开。为此,他撰写文章《关于全面放开律所在异地设立分所的建议》提出,目前分所的设立条件,本身就不科学,也没有理论依据,属历史遗留问题。原规定剥夺了小所在异地的发展权,背离了市场规律。小所的人数虽少,但往往不乏精英。有的小所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杜绝成为藏污纳垢之所,坚持自我净化、做精做强,应予鼓励。

王昆律师认为,品牌就是价值,形象就是价值。小所,同样可以有很强的品牌效应,同样可以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一群乌合之众,不如几位精兵强将;百年小店,远胜昙花一现。在律师行业生态还不是很好的当下,给大所和小所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就是要大力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的发展观、价值观,不以人数众寡论英雄,谨慎接纳人员,注重人员素质,重质轻量。以后,广大律师大咖们完全可以轻松上阵,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做大所还是做小所。不管大所小所,活得好,做得好,才是真的好!他希望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能在全面取消律师收费限制的同时,再一鼓作气全面放开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所的限制。

捍卫法治   仗义直言

中国频繁发生的强拆事件,在国内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引发一些国外舆论的关注。从早期的江西宜黄自焚,到浙江乐清的钱云会,再到辽宁盘锦的王书杰,西部成都的唐福珍,陕西延安的王宽旺以及刚刚发生的安徽阜阳某乡人大主任因带队强拆被老百姓当场捅死……许多强拆事件的背后,都有一桩桩血淋淋的惨案。

对此,王昆律师有自己鲜明的观点:违法强拆是对依法治国的公然否定。

现实中,为了交通、水利、教科文卫体等公共事业而实施的强拆极少或说基本没有。因为这种拆迁,手续完备,依法进行,一般都能得到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

绝大多数的强拆都是缘于公共事业以外的项目,这些项目打着公共事业的幌子,表面上冠冕堂皇,实质上仍是个人利益使然。甚至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牟取暴利。

一线城市的拆迁由于补偿相对合理,矛盾也相对缓和,尤其是类似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拆迁补偿接市场化,拆迁户基本都能欣然接受,很少发生强拆事件。

越往下面矛盾越激烈。基层拆迁矛盾激烈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二是很多拆迁都是超范围违法拆迁,依靠高压、暴力手段推进,群众怨声载道,又无可奈何。

目前,法律对私人住宅保护还不到位,但是,就是这些保护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基层政府也不按规定行事。于是,违法强拆的事例层出不穷。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中,所谓的家业、祖业,标志性的就是宅基地和房子。随着拆迁,这些随时都可能被毁掉,这样也就阻断了历史文化的传承。离开故乡的人们,对故乡的回忆仅存于零星的、让人感慨的老照片里。因为满载情感的砖瓦、小巷、院落都没了,记忆已经无处安放。

绝大多数的暴力强拆都是违法甚至构成犯罪的。凡是落马的官员,敛财进项大量集中在拆迁、房地产、工程项目领域。拆迁是第一步,有了拆迁才有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等。

对违法强拆是否应当断然制止?目前似乎没有形成共识。有些领导认为,如果严厉禁止违法拆迁,会束缚了基层政府的手脚,导致许多事情干不成,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些领导只片面地看到部分公共事业需要开展,而忽略了大量存在的假公共事业之名,违法强拆、野蛮强拆的现象;有些领导对下面的违法腐败现象视而不见,抱着“水至清则无鱼”的观念,故意给下面留下一些“空间”和“甜头”,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少数领导与下面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沆瀣一气……

如此陷入死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心照不宣的选择性依法——顺手顺脚的就依法,不顺手顺脚的就违法蛮干。

违法强拆是选择性依法的典型表现,也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公然否定,涉及的群众都看得见,影响范围大,伤害了党和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对依法治国的信心。违法强拆是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最大源头,也是上访最集中、最激烈的领域,时而出现以死相搏的群体性事件。王昆律师认为,建立法治社会是一切改革的基础条件,“四个全面”的真正核心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没有法治,一切改革都不可能进行到底,甚至有可能误入歧途,已经取得的一些改革成果也有可能再度丧失。违法强拆是对公民财产的野蛮掠夺,如果能推动立法,把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下的强拆、误拆、偷拆上升到刑事的高度,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或实行一票否决,则违法强拆现象必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斩断某些地方官员靠强拆和承揽工程项目捞钱的那只“手”。

心怀梦想   拥抱未

律师就像一颗闪耀着光芒的小星星,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光和热,照亮身边的每一个人,点缀着寂寞而广漠的夜空。王昆就是这样的律师。

谈起对青年律师成长的建议,王昆希望,一是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水;二是要学研究中国的特色,了解中国的政治、国情现状,知道哪些是高压线,不去触碰这个高压线,在这个空间里面发挥专长。

谈起对法治中国梦的理解,王昆律师说,每一个人,不管普通老百姓,还是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则办事,按照法律办事。目前法治还没有被尊重,只有人人重视,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才能更好地捍卫法治,守护改革开放成果。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不仅仅是王昆儒雅的风度和丰富的法律学养,还有他与生俱来的执着、坚定和睿智。王昆认为:“律师真正的成功,不是痛痛快快地打几场官司,而是让委托人感受到社会的公正义,通过法律手段达到维护当事人最高合法权益之目的;律师最大的魅力,不是曾经获得过多少荣誉和光环,而是肩负使命,胸怀梦想,把法律的智慧和光芒无私地奉献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弱势群体!”

悲天悯人、充满正气、才华横溢的王昆律师,三十年的职业生涯犹如一盏明灯,在黑暗中熠熠生辉,为周围的人带来暖意和光明,更昭示着新时代法律人的赤诚情怀和正义本色。                 (文/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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